关于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公示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审核条件,充分运用评审依据,最终确定2021级宋树旗,2022级石文卓同学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现将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 (2023年7月3日-7月5日)。
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电气楼1308)反映,联系电话:85716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