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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长春工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长春工大教字[2004]12号)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及有关课程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设计、运算、使用专业资料等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课程设计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课程设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要求

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逐步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增强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同时为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设计内容要求

课程设计的内容,要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特色,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设计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三、课程设计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向各学院下达课程设计教学任务。

2、各学院向相关教研室布置教学任务,确定指导教师及其所指导的学生班级、人数,落实课程设计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要明确课程设计任务及日程安排,填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向学生发放课程设计指导书,说明课程设计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作为学生进行课程设计的依据。

4、学生按照《课程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各项任务。

5、成绩评定。按照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填写《课程设计成绩考核表》。成绩确定后,将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审核盖章后,返回学生所在学院一份,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一份,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留存一份备案。并由指导教师将成绩登录在校园网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上。

6、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一周内将《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成绩考核表》、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报告)、图纸(作品)等资料整理,统一装入课程设计资料袋,送承担课程的教研室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四、课程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质量监控

1、为确保课程设计质量,各教研室应选派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指导能力、教风严谨的教师作为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

2、课程设计的题目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题目经教研室讨论、确定,经学院批准后,原则上相对稳定。同时要考虑科技发展、生产实际、社会工作的进展,适时予以更新。

3、课程设计的工作量、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4、指导教师要根据课程设计指导书的有关要求,提前制定详细的课程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核批准后,按时发给每个学生。并严格按进度计划对学生课程设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一名指导教师在同一时间段内所指导班级数以不超过一个自然班为宜。指导教师要保证足够的在岗指导、答疑时间,及时解决学生在课程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课程设计教学过程中,要因材施教,鼓励创新,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6、各学院要安排好课程设计场所,以便于教师指导和教学检查。

7、教研室、学院、教务处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学检查,及时掌握和反馈课程设计教学的进行情况,加强课程设计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

五、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

1、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格、规范。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设计方案、说明书、图纸、程序、计算、作品的完成质量,创新与发挥情况,答辩(口试)情况等,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1)课程设计为1周的,在成绩评定中对每个学生要有简单的提问或口试程序。

(2)课程设计为2周以上的,在成绩评定中对学生要有答辩。答辩小组由两名教师组成。

2、课程设计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重修。具体按学校学分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年论文工作可参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课程设计规范化要求

2.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长春工业大学

二○○四年六月九日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制定

一九九九年三月修订)

附件1:

课程设计规范化要求

课程设计工作是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从事专业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工作基本训练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按照基本规范化要求认真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一、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文本结构一般为:

课程设计代码及课程设计名称

英文课名

学 时

学 分

先修课程

适用专业

1、总论

(1)课程设计性质

(2)开课目的与任务

(3)课程设计重点、难点、手段、方法等有关说明

2、课程设计内容及学时分配、教学要求

3、教学文件

4、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

二、课程设计指导书

课程设计指导书文本结构一般为:

1、目的任务

2、设计内容

3、时间安排

4、设计工作要求

5、成绩评定

6、参考资料

指导书要求统一用B5纸打印样本,提前一周送教务处教材科印刷成册。指导书封皮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学院、适用专业等内容。

版面要求:页边距:上2cm,下2cm,左2.5cm、右2cm;

字 体:正文宋体、五号;

行 距:固定值20;

页 码:底部居中。

三、设计说明书(报告)

(一)正文:正文内容层次序号为:1、1.1、1.1.1……。

正文内容一般为:

1、选题背景:说明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设计的指导思想。

2、方案论证:说明设计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以及所采用方案的特点。

3、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对设计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层次分明、表达确切。

4、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的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和推论。

5、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

(二)图纸要求: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圆弧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字书写。提倡学生使用计算机绘图。

(三)曲线图表要求: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应尽可能采用计算机辅助绘图)。

课程设计说明书(报告)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不得使用铅笔书写。按教务处印制的统一格式封皮装订。有条件的可用B5纸打印。

课程设计说明书(报告)中图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说明书(报告)中的公式编号,用括号括起来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四、课程设计有关资料存档管理要求

课程设计大纲——各学院存档

课程设计指导书——学生人手一册,各学院存档

课程设计任务书——与设计说明书(报告)合订放入课程设计资料袋

课程设计成绩考核表——放入课程设计资料袋

教师工作手册——各学院存档

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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