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校内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8年)》相关规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结合学院的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经征集教师建议、教师代表讨论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五至九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8年)(详情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2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学院进行反映。
联系人: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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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