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本科2024年度“三文明两优秀优秀一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审核条件,充分运用评审依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附件1)。
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2025年3月19日-2月21日)。
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电气楼1308)反映,联系电话:85716442。
附件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年度“三文明两优秀一先进”学院评选情况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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