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三文明两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审核条件,充分运用评审依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3月14日)。
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电气楼1312室)反映,联系电话:8571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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