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开展了22级本科生“长春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综合审议,企业面议考核,评审按照百分制,即平均学分成绩50%,竞赛成绩20%,企业面评30%,开展评议。现对评选出的33名本科生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571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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