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吉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2〕1196号)文件规定,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对宋树旗,王佳硕两名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9日。
个人如对公示排序名单或材料存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若男;联系电话:0431-8571644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