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2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1.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放假,共3天。
2.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3月31日(星期六) 、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4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
3.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
二、假期要求
1.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要害部位要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值宿。
3.各教学、实验、办公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4.林园校区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好值班、值宿,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0431—85716110。
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