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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激发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追求真知、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挖掘并扶持一批大学生自主科技创新项目,学校决定在巩固已往“挑战杯”竞赛成果的基础上,于2013年上半年举办我校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长春工业大学科研处

长春工业大学教务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会

三、承办单位

化学工程学院

四、参赛对象

长春工业大学在校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均可参赛。

五、竞赛时间

2013年1月——2013年5月

六、竞赛方式

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选取一定比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现实意义的优秀作品向全校师生给予展示。通过评审专家现场问询等方式,对获奖的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同时推选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市和全国“挑战杯”竞赛。

本次“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设立自主创新组和成果展示组两个组别。自主创新组作品要求为学生自主研发的项目,项目从提出、实施、作品完成学生参与度占80%以上;成果展示组作品要求学生独立参与教师或学校科研项目子课题,并自主完成所承担主要科研内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评选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具体要求参看《“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暂行)》、《“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暂行)》。

八、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励

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3%、8%、24%、65%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比例,获奖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并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创业计划)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金、学分奖励。获奖指导教师按照《奖励办法》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奖励。根据参赛作品的成绩,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证书。学校还将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计划》文件要求,对本届“挑战杯”竞赛中自主创新组优秀学生作品给予相关扶持。

(二)集体奖励

以学院为单位,以获一、二、三等奖数量为基础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一座,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组织奖将根据团体总分和参赛的具体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获得挑战杯的学院,奖励奖金3000元,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学院奖励奖金1000元,团体总分第三到第五名的学院奖励奖金800元。

九、竞赛日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

2013年1月,召开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第五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下发《第五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并同时下发《章程》、《作品预申报表》。

(二)作品研发及竞赛宣传、动员阶段

(1)2013年1月至4月上旬,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开展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研发,并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2)2013年2月,学校开通“挑战杯”竞赛专题网站;

(3)2013年2月至3月末,举办第五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吉祥物、会徽征集、海报设计大赛。三项大赛均设立入选奖及入围奖,对获奖选手予以表彰。组委会将入选奖作品确定为本届竞赛吉祥物、会徽、海报;

(4)2013年3月末,完成作品预申报。参赛作品预申报表于2013年3月31日前上报组委会。

(三)作品修改及竞赛培训阶段

(1)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办第五届“挑战杯”竞赛专家培训会、专家论坛、经验交流等活动,参赛选手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修改、完善参赛作品;

(2)2013年4月末,上交作品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

(四)竞赛作品展及终审答辩阶段

(1)2013年4月末至5月初,举办第五届“挑战杯”竞赛开幕式暨作品展,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现场问询,提出终审答辩作品名单。

(2)5月中旬,召开第五届“挑战杯”竞赛终审答辩会及颁奖仪式。表彰获奖集体及个人。

十、竞赛组委会

竞赛设组委会,负责竞赛的领导和统筹。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忠(校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任佰鹏(校团委副书记)

郭晓立(科研处处长)

王占礼(教务处处长)

王春阁(学生工作处处长)

赵海平(研究生学院院长)

张 龙(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殷卓俊(校学生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及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任佰鹏(校团委副书记)(兼)

副 主 任:常惊宇(校团委副书记)

范琳琳(校团委副书记)

孟庆新(科研处副处长)

秘 书:李 越(校团委创业实践部干事)

曹永利(化学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成 员:李 越(校团委创业实践部干事)(兼)

邵 捷(校团委组织部部长)

刘 畅(校团委宣传部部长)

寇建新(机电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邹绍岩(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赵 爽(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钟 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孙兆龙(工商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曹永利(化学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兼)

季宏伟(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团委书记)

谷 阔(基础科学学院团委书记)

王 越(人文学院团委书记)

徐秉峰(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

刘晓欣(艺术设计学院团委书记)

郭志伟(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周 巍(软件学院团委负责人)

仲崇利(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卢彦伟(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李林琳(研究生学院团委书记)

十一、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团委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积极开展院级初赛,认真组织青年学生参与到“挑战杯”竞赛的学术研究、科技发明等活动。要制定详细的“挑战杯”竞赛方案,争得学院党政领导支持,广泛动员骨干教师参与到“挑战杯”竞赛的指导工作中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各学院要将“挑战杯”竞赛的宣传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要充分利用校报、板报、广播、网络等手段,将我校历年来“挑战杯”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参赛学生心得向广大青年学生广泛宣传。鼓励在校青年学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科技研发,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不断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立足学生,挖掘典型

各学院团委要在广泛发动的同时,立足培养在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锻炼创新能力,鼓励青年学生积极踊跃地参与到以“挑战杯”为主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来。要重点挖掘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精心设计,细心指导,积极培育本单位学生自主创新项目。学校将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计划》相关精神,对优秀项目给予资金、政策等扶持,促进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的立项和转化。

十二、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化学工程学院团委,联系人:曹永利,联系电话:85716462;校团委联系人:李越,联系电话:85716277,18686611809

附件:1. 第五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预申报表

2.“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暂行)

3.“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共青团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长春工业大学科研处

长春工业大学教务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会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