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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

1.9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六)全校放假8天,10月7日(星期日)开始正常上班上课。

2.10月7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上单周星期四的课。

3.9月29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六)正常有课的教师按照课程安排自行补课。

二、假期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提醒放假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注意人身安全。学校不提倡搞集体出游活动。

2.放假期间,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服务工作。

3.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要害部位要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值宿。

4.各教学、实验、办公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5.十一期间,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值宿继续按照近期下发的《值班表》执行,做好值班、值宿工作。林园校区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好值班、值宿。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0431—85716110。

6.10月7日(星期日)起执行秋季作息时间表(详见教务在线)。

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