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五一”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期间放假安排
1.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4月27日、28日分别上4月29日、30日的课,5月4日、5日分别上5月2日、3日的课。
2.原4月27日、4月28日、5月4日、5月5日正常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二、假期要求
1.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各教学、实验、办公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积极与校医院沟通,进行有效处置。
3.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举办各类培训、讲座等对外服务活动。
4.北湖校区、林园校区,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要害部位要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值宿,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0431—85716110。
5.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2013年5月4日开始执行)
一、教学作息时间
节 次 |
南湖、林园校区 作息时间 |
北湖校区 作息时间 |
预 铃 |
8:00 |
8:25 |
第一大节 |
8:05—9:50 |
8:30—10:05 |
第二大节 |
10:15—12:00 |
10:25—12:00 |
预 铃 |
14:00 |
13:25 |
第三大节 |
14:05—15:50 |
13:30—15:05 |
第四大节 |
16:15—18:00 |
15:15—16:50 |
第五大节 |
18:30—20:15 |
17:30—19:55 |
备注:北湖校区夏季上课时间不变,班车发车时间不变,按原上课时间表、班车运行时间表执行。
二、行政、工勤人员作息时间
南湖、林园校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北湖校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