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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五一”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期间放假安排

1.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4月27日、28日分别上4月29日、30日的课,5月4日、5日分别上5月2日、3日的课。

2.原4月27日、4月28日、5月4日、5月5日正常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二、假期要求

1.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各教学、实验、办公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置。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积极与校医院沟通,进行有效处置。

3.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举办各类培训、讲座等对外服务活动。

4.北湖校区、林园校区,各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及要害部位要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值宿,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0431—85716110。

5.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2013年5月4日开始执行)

一、教学作息时间

节 次

南湖、林园校区

作息时间

北湖校区

作息时间

预 铃

8:00

8:25

第一大节

8:05—9:50

8:30—10:05

第二大节

10:15—12:00

10:25—12:00

预 铃

14:00

13:25

第三大节

14:05—15:50

13:30—15:05

第四大节

16:15—18:00

15:15—16:50

第五大节

18:30—20:15

17:30—19:55

备注:北湖校区夏季上课时间不变,班车发车时间不变,按原上课时间表、班车运行时间表执行。

二、行政、工勤人员作息时间

南湖、林园校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北湖校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