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补贴。根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文件要求,我院认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组织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学院内公示。
评选结果: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接待部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受理电话:0431-8571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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