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工大党字〔2022〕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景伟、董 博
副组长:杨宏韬、王申全、刘帅师
成员:王 亮、于微波、邵向鑫、朱宏殷
二、推免生范围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的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与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推免生学业要求
(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及重修记录,选修课不计入)。按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专业排名。
(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2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考试成绩≥60分;
6)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7)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国际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8)校内通识课程英语考试两学年四学期平均分≥90;
9)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
五、推免生遴选顺序和原则
(一)按专业全覆盖原则进行名额分配,确保每个专业分配到1个名额。
(二)根据《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提醒》“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学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的项目、专业范围,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优化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确保增量名额投向重点支持的项目、专业,并持续稳妥优化存量结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确保每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分配到1个名额。
(三)剩余名额按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再次分配名额。
(四)各专业按照学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遴选,严禁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五)推免候选人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其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必须在专业的前10%(含10%)。
(六)如果按照上述分配顺序和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数不足,推免名额将由学校收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再次统筹分配。
六、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一)2023年9月16日,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并公示,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材料,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二)2023年9月18日,学院按专业排序公示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3天)。
(三)2023年9月21日,学院将相关材料及公示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监督与复议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名单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电话0431-85716441。
八、其他
(一)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照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细则执行过程中若与学校文件不一致的,则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仅适用于我院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归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5716441。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4年推免工作小组-2024.pdf
附件2-学生审报所需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