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关于对〈长春工业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及相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部分修订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09]6号)文件规定,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申请跨年级选课,现将本学期学业留级学生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11月份以后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跨年级选课。 二、申请跨年级选课的学生需在10月27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 三、办理跨年级选课的学生需按选课学分交费。 四、本学期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务必于10月26日前到学生处办理学业留级手续,申请跨年级选课的学生于10月27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本学期跨年级选课课程成绩将不予认可。 六、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选课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受理。附件一:学业留级学生跨年级选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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