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10级本科生班导师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更好地实施“因材施 教”,充分发挥导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暂行条例》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为2010级本科生聘任班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资格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诲人不倦,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各教学环节及相互关系;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文件及学分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班导师的聘任工作,严格审核班导师的申报资格,仔细填写《本科生班导师申报情况一览表》;对在担任往届本科生班导师过程中,工作不称职的教师不得再聘任为班导师。
2.每位符合聘任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只许聘任为1个班级的班导师。
3.请各学院于9月15日-9月19日将填好的《本科生班导师申报情况一览表》送到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朱雪莲,联系电话:85716248。
希望各学院认真完成好本次班导师的聘任工作,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导师制的全面深入实施;希望受聘的班导师尽快投入到工作之中,为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附件:本科生班导师申报情况一览表
长春工业大学
二O一O年九月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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