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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及国家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见附件1)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国家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开展吉林省第六届教学名师奖及国家教学名师奖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现有的校“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2.现有“省级教学名师”可申报参评国家级教学名师的遴选推荐工作。 3.推荐本科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推荐本科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受聘教授职务;2008年?2010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 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3)。(吉林省教学名师评审指标体系与国家教学名师评审指标体系通用) 5.“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6.按照教育部关于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的要求,此次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原则上不接受现任校级领导参评。 二、申报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6)和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7),一式八份,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八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8),一式八份;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录像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以上申报材料须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三、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以候选人PPT汇报、专家现场质疑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汇报及演示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8分钟,演示时间为2分钟),PPT讲稿可按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展开。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5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5月6日进行推荐评审工作。联系人:周子明、肖 月、朱雪莲;联系电话:8571624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 2.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国家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3.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4.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5.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6.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7.第六届吉林省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本科部分) 8.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