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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业留级学生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业留级学生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根据《关于对〈长春工业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及相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部分修订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09]6号)文件规定,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申请跨年级选课,现将本学期学业留级学生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11月份以后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跨年级选课。

二、申请跨年级选课的学生请于3月9日(周三)至3月11日(周五)工作时间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跨年级选课相关手续。

三、办理跨年级选课的学生需按选课学分交费,并于3月9日(周三)至3月11日(周五)工作时间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科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选课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1年3月7日

学业留级学生跨年级选课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学业留级前班级

学业留级后班级

申请理由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本学期留级后所在班级成绩已合格课程

本学期申请修读学业留级前(原)班级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

成绩

课程号

课程名

备 注

注:1、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受学业留级处分学期在办理完学业留级手续后一周内交教务处教务科,以后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教务处教务科。

2、学业留级的学生申请跨年级选课需按选课学分交费。

3、学业留级学生申请跨年级修读课程与学业留级后所在班级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者,应首先保证学业留级后所在班级课程的学习。

4、学校统计学业留级学分时计算学生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全部修读课程学分,请申请选课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合理安排、慎重选课。

5、申请跨年级修读课程一经选定不允许退课。

6、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选课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