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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各项目组: 根据我校《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定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进行立项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按照具体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见附件)。

2.答辩时间为5分钟,项目负责人PPT汇报3分钟,专家组提问2分钟。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8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答辩PPT报送至综合楼二楼实践教学科(4201室)。

3.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验收答辩。未按时到场答辩者,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5716247 联系人:韩尚轩、崔涛)。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