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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并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6年度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5年度延期结题项目。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

1.本次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均由项目所在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自行组织验收。(详见附件1)

2.各学院进行项目验收时必须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同时要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出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必须取得显著的相关成果)。

3.各学院的验收评审工作必须于4月27日前完成。

三、验收内容

1.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

2.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4.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作品、实物、论文等。

四、上报材料

1.各项目组上报验收学院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项目总结报告及成果简介》(见附件3,一式一份);

(3)《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4)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一式一份),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5)项目负责人答辩PPT

2.各学院上报教务处材料:

(1)各学院《项目验收评审答辩工作安排》(见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被评为优秀项目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份(包括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发表论文等)

(3)通过结题验收并由专家组填写评审意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一式二份)

(4)《结题项目汇总表》(只报送电子版,由验收单位统一汇总)

(5)验收单位《结题验收情况总结》(见附件6,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7,加盖公章)

项目组上报材料时间依据验收单位评审安排按时上报至所在验收单位;各验收单位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需要上报至实践科的材料报送至实践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jjxk@ccut.edu.cn.

请各验收单位严格按照报送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二楼4201室,联系人:韩尚轩,联系电话:85716247。

五、其它说明

1.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学校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并按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获得相应的学分。

2.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答辩会要面向全校开放,并提前向全校师生公布答辩验收时间及地点。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总结和交流。

附件:

1.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3.项目总结报告及项目及成果简介

4.结题项目汇总表

5.项目验收评审答辩工作安排

6.结题验收情况总结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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