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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070313班团支部荣获2010年度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表彰 “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
“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及其标兵的决定

吉团发〔2011〕8号

 

  2010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推进团建创新,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省委决定,授予吉林大学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东北师范大学团委等55个基层团委“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长春市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团总支等10个团支部“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中国北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团支部等109个团支部“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此次表彰的“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及其标兵,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中,紧密围绕“五个有”的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是广大基层团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坚持把服务青年作为团的建设的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他们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党建的总体工作格局,在党的领导和党建的带动下,优化团建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他们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进行团建创新,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他们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的崭新面貌,是全省广大基层团组织学习的榜样。
  团省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继续走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前列。团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借鉴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把加强团的建设与推进团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层层创建,整体推进,抓出成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为我省团的工作进一步活跃和推进吉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 1、“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2、“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名单
     3、“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4、“吉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共青团吉林省委
                                      2011年5月4日

2010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中国北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团支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团总支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公司站务四段团支部
长春市邮政局函件业务局团支部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发电团支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移动维护中心团支部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热力分公司团支部
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初中三年二班团支部
吉林大学商学院07级财务管理团支部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本部校区2009级英语公费师范二班团支部
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团支部
九台市交警大队团支部
农安一中一年三班团支部
长春工业大学070313班团支部
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团支部
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二道沟矿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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