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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09 [来源]: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王亮

/ Event theme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贡献青春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Host organization

共青团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科学研究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学生会(研究生会)

/ Undertaking unit

化学工程学院

/ Competition time

2024年11月-2025年4月

/ Work requirements

本次“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遴选范围包括: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大学生参与并独立完成的研究课题或项目

3)各类基金的学生项目或成果

4)其他学生课余科研项目或成果。参赛作品申报数量不限,每项作品不超过6人。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注意事项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具体要求参看《“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暂行)》、《“挑战杯”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暂行)》。

/ Rward scheme

① 个 人 奖 励

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获奖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奖指导教师按照《奖励办法》或学校当年业绩绩效奖励办法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奖励。根据参赛作品的成绩,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证书。

② 集 体 奖 励

以学院为单位,以获一、二、三等奖数量为依据计算团体总分。设“挑战杯”一座,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组织奖将根据团体总分和参赛的具体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获得“挑战杯”的学院,奖励奖金2000元,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学院奖励奖金1600元,团体总分第三到第五名的学院奖励奖金1000元。

/Submission method

(审核人:杨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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