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学生会的工作实际,拟筹备召开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召开第三届学代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大会时间地点
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10月末在线上召开
大会的主要议程
预备会议
1.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秘书长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5.差额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20%;
6.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正式会议
1.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等额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奏唱国歌。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资格审查条件
代表要有一定广泛性,其中要包含一定比例的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非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代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生代表不低于 25%。拟任用的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在代表中产生。代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产生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本、专科生代表14人。
这届参加大会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覆盖各专业、年级、社团的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在本、专科生代表的比例构成中,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3名,占比17%,不多于40%;女代表5名,占比31%,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2人,其中1名男代表,女代表1名。共占比 14%。
(审核人:杨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