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团工作 >> 特色活动 >> 正文

关于召开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学生会的工作实际,拟筹备召开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召开第三届学代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大会时间地点

长春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10月末在线上召开

大会的主要议程

预备会议

1.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秘书长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5.差额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20%;

6.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正式会议

1.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等额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奏唱国歌。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资格审查条件

代表要有一定广泛性,其中要包含一定比例的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非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代表,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生代表不低于 25%。拟任用的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在代表中产生。代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产生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本、专科生代表14人。

这届参加大会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覆盖各专业、年级、社团的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在本、专科生代表的比例构成中,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3名,占比17%,不多于40%;女代表5名,占比31%,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2人,其中1名男代表,女代表1名。共占比 14%。

(审核人:杨景伟)


上一条:吾辈之道,未入岂能知晓,电气团委,来了才知道!

下一条:“喜迎二十大,庆祝建校70周年”之绝美明信片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