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和学校工作安排,2019年上半年绩效提取发放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项目绩效提取发放原则做如下说明:
经费预算中列支足额间接经费的科技计划项目,预计2019年底能够结题的且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指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将《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统一收齐后对发放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4月19日上午10点前送交科学研究处;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定后发放。
项目负责人务必本人签字。纵向项目需提供计划书(任务书)的参与人员名单复印页作为附件材料。
科学研究处
2019年4月4日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