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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点实验室集中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0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点实验室集中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6 13:28:00来源:  吉林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点实验室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7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2017年度之前未验收的项目。

2.2017年度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

二、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验收

1、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科技报告、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省科技厅基础处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按学科领域或按承担单位进行会议集中验收,每个项目PPT汇报5-10分钟。

3、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争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同为负责人),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标注有本计划资助论文的,可不做PPT汇报,但要参会并接受专家质询。

(二)实验室验收

1、实验室依托单位组织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省科技厅基础处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每个实验室PPT汇报15分钟之内。

三、时间安排

网上提交验收申请起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20日,验收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做好会议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要在项目负责人提交后,按照附件说明,认真按要求审查相关验收材料,须达到规范要求并合格后再通过并提交。凡不规范或未达到要求的项目,省科技厅将不予审查,并直接退回。

咨询电话:

唐文婷 81213767(工程与能源科学)

李明石88938720(生命科学、地球、资源与环境科学)

唐  喆88971017(数理科学、化学、材料与纳米科学)

张  博81213767(省重点实验室及延期项目)


附件:1.网上验收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3.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样表)

4.验收意见(模板)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3日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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