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分配给我校40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按此名额的110%分配给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请各学院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上报。
请各学院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往年评定过程存在的问题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严格按照《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的时间要求公平、公正的组织评审工作,并将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
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四楼1426室
联系人:蔡德峰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15526639393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
序号 | 学院 | 分配名额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3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6 |
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7 |
6 | 化学工程学院 | 5 |
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2 |
8 | 艺术设计学院 | 3 |
9 |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 3 |
10 | 人文学院 | 6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2 | 基础科学学院 | 1 |
13 | 外国语学院 | 1 |
合计 | 44 |
注:分配名额计算方法
分配名额 = 本学院档案在校人数/总人数(576)*分配总名额(44)
附件2: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7.9.11—2017.9.12 | 学校按照各学院档案在校人数比例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
2017.9.13—2017.9.15 | 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 |
2017.9.16—2017.9.21 | 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 |
2017.9.22—2017.9.29 | 各学院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
2017.9.30 | 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人选排序名单、佐证材料等报研究生院 |
2017.10.9—2017.10.11 | 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各学院报送材料,学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人员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 |
2017.10.12-2017.10.18 | 对学校审定的最终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
2017.10.19 | 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及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样式,请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关于对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对***等**名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如对公示排序名单或材料存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
******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研究生院联系人:蔡德峰,联系电话:85716566,电子信箱:caidefeng@ccut.edu.cn
附件1: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加权平均成绩
附件2: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用表格形式填写)
附件3:其它
********学院
**** 年 ** 月 ** 日
附件4:
2017年9月30日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办法(需要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拟推荐人员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原件
3、拟推荐人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4、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其电子文档
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A4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除申请人签名、推荐人签名、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名外,其他均需以仿宋字体小四号字打印,信息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其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填写方式为XXXX年X月,学制填写方式为X年。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理由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推荐人必须是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评审情况”栏不得只填写同意推荐,要简明写出院系推荐意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
6、表格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必须是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7、表格中“培养单位意见”栏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8、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