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2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 612人,分布在工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为了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保证并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科学制定(修订)好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同时,重点抓好导师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为此,现就学校有关遴选导师的规定重申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能力开展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2.申请人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熟悉本学术领域科学研究的前沿情况,能够独立开展并从事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4.申请人应学术业绩突出,在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上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近三年来曾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教材、著作,或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申请人必须有在研项目,理工科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并且导师指导学生数一届一般不得超过4人。 6.年龄:女52周岁以下,男57周岁以下 二、 遴选程序 1.依据遴选条件,各学院组织教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并打印出一份由学院审批。 2.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性,并由院长签字后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3.研究生学院、科研处组织人员进行审核,经研究生学院院长签字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三、 外聘导师 校内指导教师力量不足的硕士点,经研究生学院同意,可聘少量校外指导教师,但必须按校内导师遴选标准严格掌握(学院负责把关对虽符合条件,但不能保证指导时间的不再聘用),经学院推荐,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填表,研究生学院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颁发聘书。 四、 培训与考核 1.培训:经主管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由学院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国家、学校有关学位条例及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特别是首次指导研究生的教师,要认真学习研究生导师职责,并虚心向有丰富指导经验的老教师学习请教。各学院应召开一次导师工作会议,请知名教授作如何培养指导研究生的经验介绍。 2.考核:2012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后,学校将对其按《长春工学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进行中期考核。 对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未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指导教师要停止或撤销导师资格。 注:1、请各位教师(校内及外聘)上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个人信息。(进入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学院主页——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即工号、初始密码6个1——填写各项内容) 2、校内指导教师遴选表可通过系统打印后交学院 3、各学院请将审批后的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表(校内和外聘)于7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4、导师遴选结果将于9月1日在网上公布,请各位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