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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发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督导作用,切实将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经学校研究,现将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拟申请学位、符合培养要求并已缴清学费的同学,参加论文检测,否则延期毕业

二、检测时间

1、预答辩前。各学院收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同时进行电子版学位论文检测。

2、正式提交论文前。各学院收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同时进行电子版学位论文检测。

三、检测要求

1、检测时去除引用文献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检测结果;去除跨语言检测结果。

2、提交论文电子版要求:学位论文PDF文档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不需要参考文献,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专业_学号_姓名.pdf,如“电气工程学院_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_20070215_张三.pdf”)。研究生将电子版论文交给导师由导师进行质量和格式把关,再由导师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

1、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20%的学位论文,可以参加答辩;

2、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20%—50%之间的学位论文,修改后重新进行检测,达到规定的要求后方可参加12月的答辩;

3、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50%的学位论文,须在1年内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1年后申请答辩时重新进行检测。

正式提交论文前,各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最终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本次一律不授予学位;检测合格的由导师负责检查学位论文是否按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并保证上级学位论文抽检质量,如抽检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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