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的要求,经学院评审委员会采纳硕士导师的意见后,制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现对该细则内容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4日。 个人如对改细则内容存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院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张雪峰,联系电话:15526639101,电子信箱:2845558041@.qq.com 附件: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实行)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5年 12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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