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召开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会议
(通讯员 张雪峰)2018年9月1日下午13点30分,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在主楼1403室召开《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会议》,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刘帅师院长主持会议,会上向所有导师传达并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长春工业大学“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刘院长通过以下几点细致的解读了教育部下发的文件:1、切实提高认识。2、完善工作机制。3、严格责任落实。4、加强教育宣传。5、强化监督检查。6、严肃责任追究。
会后要开展学院自查自纠工作,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宣传。自查范围:2013-2016级全体研究生。各导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开展专项摸排工作。并签署《指导教师承诺书》、《研究生承诺书》。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确保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