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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 “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对 “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0年是国家一期“质量工程”最后一年,也是我校“质量工程”建设的第4年。几年来,学校拿出了专项经费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资助建设,为了掌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亮点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的有效性,确保“质量工程”下一阶段工作顺利而有效的开展,特开展本次项目建设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2009年国家、省、校确立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指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2.项目网站及网络资源建设情况,资源共享与使用情况,项目的示范作用;

3.项目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后取得的效果;

4.下一步建设工作重点及进度安排。

三、检查方式

1.各项目组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表》;

2.教务处、质量办将对《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表》进行逐一审核,并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抽查,具体的检查项目及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检查将以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为重点,采取听取项目组汇报、质询、浏览网站、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表》,并于2010年7月9日下班前将一式3份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jxyjk@mail.ccut.edu.cn;联系人:肖 月、周子明;联系电话:85716248。

2.需要汇报的项目将采取PPT汇报的方式,汇报10分钟,网站演示5分钟,汇报内容要包括以上检查的四项内容及自己项目的特色内容,汇报人原则上应是项目负责人;

3.请各学院教学院长或负责质量工程院长总体协调本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事宜,组织专人落实本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表

附件内容请登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信息网”(http:/zlgc.ccut.edu.cn)/通知通报或教务在线/教务公告/教学研究科公告中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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