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关于对〈长春工业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及相关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部分修
订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09]6号)文件规定,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申请跨年级选课,
现将本学期学业留级学生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11月份以后受学业留级处理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跨年级选课。
二、申请跨年级选课的学生请于10月24日(周一)至10月27日(周四)工作时间到教务处
教务科办理跨年级选课相关手续。
三、办理跨年级选课的学生需按选课学分交费,并于10月24日(周一)至10月27日(周
四)工作时间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科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选课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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